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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环酸注射液

发布时间:2008-7-23 17:16:08
更新时间:2008-7-23 17:16:08
药品信息
招商单位:重庆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全国
药品类别:西药产品
详细类别:血液系统用药
药品类型:处方药
药品剂型:注射剂
关键词/标签:出血
展会信息
药品性能
用于:
1.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4.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5.中枢神经病变所致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对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
7.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药品说明
【用法与用量】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的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宜慎用;
2.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3.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必须持久应用本品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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