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医保目录 药品价格 医药文摘 行业资讯 药品招标信息 中标药品招商 药品交易会
国际动态 警示平台 药检公告 新品研发 药品说明书 OTC药品目录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医药财经 健康家园 国家药典 医院药店黄页 基础数据查询 医疗笑话
   首页  招商信息 代理信息 保健品招商 处方药 OTC 医药公司 产品大全 制药企业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咨讯 > 政策法规
关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重新注册有关问题的解释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局接到部分省局就《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重新注册有关执行问题的请示,现就相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则第三条,“医疗器械注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的过程。”该原则适用于第四章所述的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和第五章所述的医疗器械重新注册。
  根据上述原则,属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情形申请变更重新注册的,应根据附件4、附件5或者附件7的要求以及变更情况提交相应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性文件等,所提交文件应能够支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如所提交文件不能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应针对性地补充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例如,如果变更重新注册时,原来的临床适用范围发生变化,而原注册申报的临床资料未对变化的临床试用范围进行验证的,则应补充提交相应的临床资料,对变化的临床适用范围提供安全性、有效性的验证。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三种不予重新注册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除了该条所述情形之外的重新注册申请一定获得批准。该条针对行政上可以预知的企业未完成有关要求、或者产品属于淘汰品种、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已被撤销的三种情形,不予重新注册。而对于每个重新注册申报项目,审查部门除核对以上三种情形外,最根本的,是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再次进行系统评价。经过评价认为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应予以重新注册;否则将不予重新注册。
  重新注册并非(首次)注册的延续,不能不结合上市后对该产品反馈的使用情况以及科技发展的新结论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的再次评价,确定其是否能准许重新进入市场。审查部门在对重新注册申请项目进行审查时,同样要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则第三条所述的原则,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期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

  二、对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重新注册的受理与审批程序,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办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应当结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整体框架、章节衔接和立法原意来理解执行第四章与第五章的适用关系。
  如,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了关于(首次)注册申请材料的要求,对于重新注册而言,除所依据的附件要求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附件5或者附件7”执行外,重新注册的申请材料应当符合第十九条的其他要求。
  重新注册的审批程序,除了包括审查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包括审查部门在审查后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其中,审查部门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符合要求的重新注册申请作出不予重新注册的书面决定的,除了引用《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外,还应当引用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 2006第四届全国药品、保健品(南京)交易会...
  • 广东省2006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 六大医药产品正在崛起 占据国内20%的市场...
  • 温成平:降服免疫风湿病的撒手锏
  • “齐二药事件”理赔程序有待启动 维权进行..
  • 河北省5家制药企业积极应诉印度反倾销调查..
  • 关于2005年度驻穗部队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
  • 医药代表自办网站揭内幕 反商业贿赂风暴劲..
  • 四起重大“二甘醇”中毒事件
  • 骨质疏松,有“密骨胶囊”
  •  
     相关栏目:
    [行业咨讯]
       国际动态
       行业动态
       医院药店黄页
       药品招标信息
       警示平台
       药检公告
       新品研发
       药品说明书
       OTC药品目录
       政策法规
       医药财经
       国家药典
       基础数据查询
     文章搜索:
     推荐商家:
     百度一下: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 国际动态 医药财经 药检公告 新品研发 药品说明书 医院药店黄页 OTC目录 中标药品 医疗笑话
     
    大千医药招商网(药品代理/药品招商/ 医药招商/医药代理/新药招商/新药代理/医药信息)
    本网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对交易行为负担任何责任,请自行核实,谨慎行事.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鲁)-经营性-2005-0002


    潍坊万益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盗袭必究  鲁ICP备05023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