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布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07)
第1期,对2006年抽查的医用透明质酸钠、银合金粉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予以公告,
对人工晶体、监护仪、医用内窥镜设备的异议处理结果予以补充公告。
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此次抽验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南、天津等6
个省(市)8家生产企业和1家经营单位的9批产品,共涉及8家标示生产企业。经
检验,7批产品被抽验项目合格,2批产品被抽验项目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主要
问题是“无菌”、“含量”等二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关于银合金粉,此次抽验北京、湖南、广西、上海、海南、湖北、河北、江
苏、浙江、陕西、甘肃、重庆、云南、青海等14省(区、市)2家生产企业和17
家经营单位的19批产品,共涉及3家标示生产企业。经检验,17批产品被抽验项
目合格。
对个别人工晶体、监护仪、医用内窥镜设备生产企业提出的异议,按程序经
专家评审,维持原承检机构检验结论,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其中,游离式硅胶紫
外线吸收后房型人工晶体标示生产企业为日本佳能STAAR公司,被抽样单位为大
连板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规格型号AQ-2013V,不合格项为光焦度。多参数监护
仪生产企业为无锡市电子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DZJ-800,不合格
项目为正常工作温度下的电介质强度。内窥式流产吸引系统生产企业为飞秒光电
科技(西安)有限公司,规格型号NLX-Ⅱ-B,不合格项目为正常工作温度下电介
质强度、外部标记。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对本次监督抽验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有关生产
企业,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
定予以查处,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强化
质量控制,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
2007年第一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发布,国家局要求
2007年第一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发布,国家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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