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系”阴谋论
*ST北生重组本已顺利拉开帷幕,然而因公司前董事长何玉良今年4月的突然病逝而变数横生。在仅仅一个月时间里,从“残缺”的董事会诞生,到增资流产重组搁浅,再到现在被债权人推向破产,*ST北生重组情势急转直下。
7月9日,*ST北生公告称,重组方中能石油新增战略投资者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增资承诺,加之前期由何玉良保管的相关重组资料流失,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没有进展,已存在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接下来的7月30日,*ST北生又发布公告称,债权人广厦建设集团(下称广厦建设)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权1826.68万元且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到期债务为由,请求北海中院宣告公司破产。债权人此举,使得目前A股上市公司最年轻的掌门人——年仅25岁的何玉良之女何京云上任刚一个月即面临申请破产的命运。
广厦建设为何仅仅为了到期的1826.7万元债权而申请*ST北生破产?
据悉,广厦建设曾为*ST北生向各银行贷款担保5050万元,而这5050万元还只是广厦建设对“北生系”5亿多元担保贷款的一小部分。如果*ST北生破产,“广厦系”所作的这些担保就会被追偿,从各方面看,“广厦系”现在的做法无疑是杀鸡取卵,损人不利己。
广东深长城律师事务所吴强律师分析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资不抵债清算完后,优先清偿劳动债权,接着是相应的税收清偿,最后才是抵押权优先。因此,如果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从中获利往往很少,一般破产清偿率不到10%。换言之,1000万元的债权大概可以得到70万~80万元的补偿。
有分析人士认为,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在法定程序上,可召开债权人大会,当公司有新的重组方和重组方案时,债权人有话语权,可以做表决。“广厦系”申请*ST北生破产的做法很有可能是想在其重组工作上争取话语权。
“虽然1000多万并不算大债权人,但如果将5亿多的担保亦归为债权,‘广厦系’在重组上的话语权就相当有份量了。”
似乎*ST北生已到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然而重组方资产和背景的种种复杂的迹象,和之前广厦建设暗伏于*ST北生重组的蛛丝马迹,都暗示着整个事件背后的资本博弈或才刚刚登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