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接第一大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株洲国资)的通知,株洲国资于2007年7月4日、2007年11月2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4.87%、2.98%的股份分别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株洲车站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两次质押股份数原为1187.0842万股,2008年3月公司实施10转增2股分配方案后变为1424.5010万股)。现已将2007年7月4日质押的股份予以解除(股份数量为884.5010万股),并已于2008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株洲国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