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分别以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第一大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正集团)挂牌出售的研发中心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类建筑面积26372.66平方米和科研、生产设备)、中药车间等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类建筑面积12396.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6100平方米及生产设备)。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程序,在海正集团资产转让公告有效期内,仅有公司一家报名受让上述两项资产,因此产权转让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公司于2008年7月17日分别就上述两项资产转让事宜与海正集团、担保方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并经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鉴证,上述两项资产的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86790052.00元、58459534.00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海正药业公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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