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经省纠正医药 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于7月23日开始进行2008年竞价议价目录品种面对面谈判工作,根据《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 阳光采购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谈判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判品种范围:
(一)同竞价组内只有两个生产商报价,且报价之比两倍或以上的品种;
(二)2007年进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的无限价品种;
(三)对于“报价及竞价入围规则”中规定不作报价限制要求的议价谈判品种;
(四)专利药(仅指市场调节价)、优质优价中成药、国家一类新药和二类中药、国家保密处方药品、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药品及国家863项目研究结果的品种;
(五)大输液捆绑品种。
二、谈判及签到时间:
2008年7月23日~28日,共6天。
具体品种谈判时间及谈判顺序详见附件1,上午谈判的企业8∶30开始签到,下午谈判的企业13∶00开始签到,附件所列序号即为当天各组谈判顺序,生产商可根据本企业谈判品种的排序情况安排签到时间。
若同一生产商有多个谈判品种,且被安排在不同时间段或不同组别参加谈判,则必须分别签到,否则视为缺席。(此处所指时间段以半天计,即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为不同的两个时间段)
三、谈判地点:
广州市先烈南路华泰宾馆三楼。
四、生产商谈判代表要求
参加面对面谈判的生产商代表要由企业中层以上人员(1~5人)组成,并提供企业委托授权书(格式由企业自定,加盖企业公章),授权书须明确其中一人为授权代表,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授权书于企业签到时递交,授权代表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生产商在谈判现场提交的最终报价表须由授权代表当场签字确认。
同一生产商如果有多个谈判品种时,必须为每个谈判品种逐一出具委托授权书(即一份委托授权书只能对应一个品种),按照相应品种参加面对面谈判的时间和组别,在签到时分别递交。同一生产商不同谈判品种的授权代表可以不同。
五、谈判相关材料的准备
根据《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规定,参加面对面谈判的品种必须提交谈判参考依据(详见附件2和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八份),并须携带实物样品一套到谈判现场。
以上谈判参考依据由企业谈判代表进入谈判现场后直接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谈判结束后,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留存企业谈判参考依据一份,其余七份谈判参考依据及实物样品由企业自行带回。
不准备或不按规定要求提供谈判参考依据和实物样品,一切责任由企业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按《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规定,不参加面对面谈判的品种,视为自行放弃入围资格。请生产商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谈判,不谈判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谈判,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负。
(二)生产商谈判代表签到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至指定地点等候,没有工作人员带领,不能擅自进入谈判现场。
(三)生产商严格对应分组情况参加谈判,不得自行调整谈判组别和顺序。
附件1、2008年面对面谈判时间安排表(仅公示代表品)
附件2、国产品种谈判参考依据
附件3、进口品种谈判参考依据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