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2008年6月20日与武汉传奇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传奇医药)签署的关于湖北春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981万元,截止200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42325.13元,公司持有80%的股份,下称:春天大药房)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总计4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春天大药房全部股权转让给传奇医药。
二、同意公司对武汉国药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截止200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317839.58元,公司持有70%的股份,下称:武汉国药)进行债务重组:公司于2008年6月26日与自然人唐军、王迪、郑勇分别签署关于武汉国药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总计42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武汉国药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王迪3%、唐军34%、郑勇33%;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对武汉国药截止2008年3月31日的债权722.94万元予以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