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8191万元,用以新建2条塑瓶输液生产线及改造1条塑瓶输液生产线。
三、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2868万元(其中2000万元已经2008年预算批准,本次会议同意追加868万元),用以新建1条塑瓶输液生产线。
四、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试行)》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8月15日下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