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
第二批、第三批产品指定经销关系的操作时间不重叠,在对应批次的操作时间段内,非当前批次产品将不得操作,请各生产商留意。
第二、三批产品操作时间段见公告所发时间表,生产商第一次操作时间段内(2008-8-1/8:00∽2008-8-2/15:00和2008-8-5/8:00∽2008-8-6/15:00),生产商可指定代理商和经销商,可撤销待确认状态的代理商和经销商,也可申请撤销已确认状态代理商(不存在已确认状态的经销商,故不需要申请撤销)。
生产商在指定时间段内若想指定“代理商配送的经销商”,需先指定代理商并请代理商确认后方可操作。
除运营商系统维护时间段外,各时间段内代理商均可操作,请被指定的代理商及时确认。代理商确认有二个操作,一是确认代理关系,在对应模块选择地区后的第一层页面;二是“确认配送的经销商”,由第一层页面右下的按钮进入。
生产商第二次操作时间段内(2008-8-3/11:00∽2008-8-3/18:00和2008-8-7/11:00∽2008-8-7/18:00),生产商除常规操作外,还可申请撤销已确认状态的代理商和经销商。生产商第三次操作时间段内,仅能进行常规操作,不能申请撤销已确认状态的代理商和经销商。请生产商敬请留意,谨慎操作。
生产商申请撤销已确认状态的代理商和经销商,将分别在下一个时间段由运营商系统维护后生效,生产商可在之后的操作时间段重新指定。
咨询电话:广州020-83604712、 83604715、83604716
深圳0755-25929813、25921807
深圳市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1日
